为营造教书育人的清新校园环境,培养我校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,进一步加强校风建设,规范学生日常行为,根据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的有关规定,学校决定从即日起在校园内开展禁止吸烟专项治理工作。现将禁烟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禁烟范围及要求
1.校园内,重点是教学楼内、校园道路上、运动场上、食堂内、教学楼和学生宿舍走廊上等场所。
2.在校学生要严格遵守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,严禁在校园内吸烟。
二、对在校园内吸烟的学生的处罚
1.学生违禁吸烟一次,一经查处,给予通报批评,由班主任电话联系违纪学生家长,通报学校处理意见,并取消该生该学期评选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”资格。
2.学生违禁吸烟两次,一经查处,给予严重警告处分,由班主任通知该生家长来校并在《南平职业中专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决定书》签字,接受学校处分决定。
3.学生违禁吸烟三次,一经查处,给予勒令退学处分,由该生的班主任通知家长来校办理离校相关手序。
4.禁烟活动与贫困生资助、国家助学金挂钩
(1)贫困生违禁吸烟受罚一次,则取消本学期贫困生困难资助资格;受罚两次以上则取消在校期间申请困难资助资格。
(2)申请国家助学金,违禁吸烟受罚一次,则取消本学期申请资格;受罚两次以上则取消在校期间申请资格。
(3)享受国家助学金,违禁吸烟受罚一次,则根据文件规定,取消其继续申请资格并报学校及上级机关停发剩余资助款。
5.禁烟活动与文明班级评比挂钩。在文明班级量化评比中,学生违禁吸烟按5分/人次扣除。
此禁烟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2019年11月14日